无人零售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WGG-ZNLQ-20250811-00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上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N12345
法定代表人: 张三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A座25层
联系人: 李四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电子邮箱: lisi@zhilian-tech.com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文稿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5022435 (此为示例,实际应为18位)
法定代表人: (请填写)
注册地址: (请填写)
通讯地址: (请填写)
联系人: (请填写)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无人零售设备及其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1 租赁设备: 指由甲方提供,具备商品智能识别、自动结算、远程监控及数据管理功能的“ZN-V888型智能视觉识别柜”,其详细规格、配置、序列号及价值在本合同第二条中予以明确。
1.2 设备运营管理系统: 指由甲方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用于远程管理租赁设备、处理交易数据、分析运营状况、发布商品信息及进行软件升级的V3.2.1版本及后续升级版本的配套软件平台。
1.3 投放场地: 指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用于放置并运营租赁设备的具体物理位置。该场地必须符合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1.4 运营数据: 指在租赁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收集、记录的一切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数据、交易流水、用户支付信息(经脱敏处理)、用户消费行为分析数据、设备运行状态数据。
1.5 知识产权: 指与租赁设备及其设备运营管理系统相关的一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智慧财产权。
1.6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运营数据、财务数据、客户名单、技术方案、采购渠道。
1.7 不可抗力: 指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暴动、全国性流行病、政府行为或禁令、以及非因任何一方过错导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基础电信网络、电力供应服务的中断。
2.1 乙方向甲方租赁的无人零售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具体信息如下:
| 设备类型 | 设备型号 | 设备序列号 | 尺寸(长宽高) | 额定功率 | 核心配置 | 软件系统版本 | 数量(台) | 设备市场公允价值(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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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视觉识别柜 | ZN-V888 | [SN:A001-A002] | 1200mm800mm2100mm | 450W | 动态视觉识别模块、高精度重力感应模块、21.5英寸工业级高清触摸屏、3D结构光人脸识别支付模块、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扫码模块 | V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