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办公空间租赁协议
协议编号: WG-JZBG-20250916-00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系本协议所涉租赁物业的合法所有权人,拥有完全的、无瑕疵的处分权利;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租赁该物业内特定空间作为居家办公场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就乙方租赁甲方物业部分空间用于居家办公之事宜,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恪守。
1.1. 租赁物业地址: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8号知春里小区2号楼1单元1501室(以下简称“该物业”)的部分空间出租给乙方。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京(2021)海淀不动产权第00YYYYY号。
1.2. 租赁区域描述:
1.2.1. 专用办公区: 该物业内,位于东南朝向,紧邻主卧室的独立次卧,作为乙方的专用居家办公空间(以下简称“租赁区域”)。该租赁区域的建筑面积为 18.5平方米(拾捌点伍平方米),具体边界、尺寸及内部布局以本协议附件一《租赁区域平面图标示图》中红色线条圈定的范围为准。
1.2.2. 共享使用区域: 在不影响甲方及其家庭成员正常居住生活的前提下,乙方及其不超过两名的雇员或访客,有权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定义见第7.2.7条)共享使用该物业的以下区域及设施:
会议及接待区: 客厅区域,仅限于进行每周累计不超过四次、单次不超过三小时的临时性、低噪音的商务会谈或访客接待。
公共卫生间: 位于入户门左侧的客用卫生间,包括其中的洗手池、马桶及淋浴设施。
* 茶水及简餐区: 厨房区域,仅限于使用微波炉、电水壶、咖啡机进行饮品制作和食品简单加热,严禁进行任何产生煎、炒、烹、炸油烟的烹饪活动。
1.2.3. 禁止进入区域: 除本条第1.2.1款和第1.2.2款明确列明的区域外,该物业的其他所有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主卧室、主卫生间、儿童房、储藏间、衣帽间以及未明确开放的阳台,均为甲方的绝对私密区域,乙方及其任何关联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进入。
1.3. 租赁用途:
1.3.1. 乙方承诺,租赁该区域的唯一且排他的用途是作为其从事 商业文案策划、数字内容创作与线上营销咨询 业务的居家办公场所。
1.3.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租赁区域的约定用途,不得将租赁区域用于居住、产品仓储、样品陈列、生产加工、线下交易或任何与约定用途不符的活动。
2.1. 租赁期限: 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叁年,自 公元2025年10月08日 起至 公元2028年10月07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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