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庭熏陶暨家庭美学教育服务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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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庭熏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WGGFW-2026-001

此处为重复性常规要素信息,在线预览已省略

甲乙双方为满足甲方家庭对高品质艺术与美学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艺术家庭熏陶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 声明与保证

1.1 甲方声明与保证:
1.1.1 甲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有充分的理解和承担能力。
1.1.2 甲方保证其为本合同指定的“服务场所”的合法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并有权许可乙方人员在约定时间内进入该场所提供服务。
1.1.3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信息、联系方式、地址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

1.2 乙方声明与保证:
1.2.1 乙方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必要资质、许可和能力。
1.2.2 乙方保证其指派的全部服务人员(包括美学顾问、授课教师、策展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任何不良从业记录。
1.2.3 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课程设计、艺术品、讲座材料,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条 定义

2.1 艺术家庭熏陶服务: 指乙方通过系统性、个性化的方案,在甲方家庭内部空间,为甲方家庭成员提供的,旨在营造艺术化生活环境、提升美学认知、培养艺术技能、拓展文化视野的一系列综合性高端文化顾问服务。
2.2 服务年度: 指自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起始日起计算的连续十二个月。
2.3 核心家庭成员: 指由甲方书面指定的,作为本合同项下主要教育与服务对象的家庭成员,本合同约定为甲方的两位子女:赵梓涵(女,12岁)与赵梓轩(男,8岁)。
2.4 关键绩效指标(KPI): 指用于衡量乙方服务成效的一系列可量化的具体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范围

乙方承诺在服务年度内,向甲方提供下述四个维度的、详尽的艺术家庭熏陶服务:

3.1 维度一:家庭空间美学重塑
3.1.1 环境诊断与方案定制: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首席美学顾问团队(不少于3人)对服务场所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现场勘察与访谈,并于其后的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一份不低于一万字的《家庭美学环境评估与优化白皮书》。该白皮书必须包含:
a) 现状分析: 对现有空间布局、色彩体系、家具陈设、照明系统、艺术品配置的专业评估。
b) 优化方案: 提出具体的、可执行的调整建议,包括三个不同风格(例如:现代极简、新中式、经典欧式)的视觉概念方案。
c) 执行规划: 详尽的艺术品陈设点位图、照明设备更新型号建议、软装(窗帘、地毯、靠垫)色彩与材质搭配指南。
3.1.2 艺术品策展与陈列服务:
a) 季度主题策展: 每季度更换一次服务场所内的全部陈列艺术品,每次更换均围绕一个特定主题(例如:“流动的光影”、“东方的冥想”、“几何的诗意”、“自然的形态”)进行策展。
b) 作品配置标准: 每次策展需提供不少于10件艺术品,涵盖绘画、雕塑、摄影、版画四种艺术形式,确保作品的风格、尺寸与空间环境高度协调。所有艺术品必须为乙方签约艺术家或合作艺术机构提供的原创作品,并附带艺术家亲笔签名的收藏证书。
c) 保险与维护: 所有艺术品由乙方负责购买自起运至归还全过程的、累计保额不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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