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家政协议
协议编号: WG-DS-20251008-001
甲方(“雇主”)
姓名: 张三
身份证号码: 110101198001011234
常住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801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801室
联系电话: 13800138000
电子邮箱: zhangsan@email.com
乙方(“家政服务人员”)
姓名: 李四
身份证号码: 420101199002025678
常住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0号院2号楼3单元402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0号院2号楼3单元402室
联系电话: 13900139000
电子邮箱: lisi@email.com
乙方紧急联系人信息
姓名: 王五(与乙方系配偶关系)
联系电话: 13700137000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0号院2号楼3单元402室
鉴于:
为明确双方的法律权利与义务,确保服务期间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审慎的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共同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1.1 服务期限: 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开始提供家政服务的确切时间至服务结束的确切时间。
1.2 服务地点: 指甲方指定的、由乙方提供家政服务的唯一固定场所,即甲方的住所。
1.3 服务对象: 指需要乙方投入精力进行照料、看护、管理的特定人员、宠物、财产及环境。
1.4 紧急情况: 指可能对服务对象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构成即时或潜在威胁的、需要立即采取干预措施的突发事件。
1.5 重大过失: 指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明显低于一般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的谨慎、注意和专业水准,从而导致损害发生的行为。
2.1 服务期限: 自 公元2025年10月08日早上08时00分 起,至 公元2025年10月22日晚上20时00分 止,共计 15 个自然日。
2.2 服务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现代城SOHO A座1801室(房屋结构:三室两厅两卫,建筑面积:150平方米)。
2.3 服务性质: 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构成临时性的、有偿的民事服务合同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