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护理技能协议
协议编号: WGHL-20250811-001
引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签署。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并完全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之内容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受其约束。
第一章 协议主体
第一条 甲方(接受护理方 / 委托方)
第二条 乙方(提供护理方 / 受托方)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3.1 护理服务: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的涵盖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训练、心理慰藉、安全保障在内的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3.2 服务日: 指本协议服务期限内的每一自然日。
3.3 紧急情况: 指甲方发生急性疾病、严重意外伤害(如跌倒、噎食、烧烫伤)、生命体征出现严重异常或其他可能对其生命健康构成即时或重大威胁的状况。
3.4 重大过失: 指乙方或其指派的护理员严重偏离基本护理准则、违反明确操作规程或完全不履行其核心义务的行为,例如用药错误、无故离岗导致事故、隐瞒重大病情变化。
3.5 保密信息: 指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病历资料、财产状况、家庭关系、以及在服务过程中乙方获知的任何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第三章 服务内容、标准与流程
第四条 核心服务模块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