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机啤机产品质量缺陷召回协议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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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机产品召回协议

协议编号: HGZN-WGG-RECALL-2025-08-02

甲方(制造商): 广东宏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宏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4U8P123X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B区宏工大厦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B区宏工大厦18层
联系人: 王志坚
职务: 首席质量官 (CQO)
联系电话: 18688889999
电子邮箱: wangzhijian@honggong-robotics.com

乙方(采购方/用户): 文稿稿(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H8K456L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2288弄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2288弄文稿稿科创中心3号楼
官方网站: www.wengaogao.com
联系人: 李浩
职务: 供应链管理总监
联系电话: 95022435
电子邮箱: mail@wengaogao.com

签订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02日

鉴于:

  1. 甲乙双方于2024年10月10日签订了编号为 GDHG-SHWGG-PO20241010 的《智能注塑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由甲方向乙方销售了一批HIM-450T型号的智能注塑机(以下简称“产品”),产品总计20台,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00)。具体产品信息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产品清单及规格确认书》。
  2. 为确保乙方的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维护双方的商业信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认为有必要就产品在交付后可能出现的、需通过召回方式解决的缺陷问题,预先制定一套清晰、详尽、具备可操作性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划分机制。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产品: 指本协议附件一《产品清单及规格确认书》所列明的,由甲方生产、销售给乙方的全部HIM-450T型号智能注塑机,包括其所有机械本体、液压系统、电气系统、控制软件系统(版本号:iMould V3.5.2)、随机备件、专用工具以及全部技术文档。

1.2 缺陷: 指因设计、制造、原材料、警示标识的原因,在同一批次、型号的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如GB 22530-2008)、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情形。

1.3 召回: 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或应法律法规要求,主动对已交付给乙方的存在缺陷的产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修正性维护(维修)、更换同型号或升级型号产品、全额退货等一系列纠正措施,以有效消除缺陷或降低、消除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活动。

1.4 召回成本: 指为执行一次完整的召回活动所发生的所有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其详细构成见本协议第七条。

1.5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传真、公告,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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